花蓮縣護理師護士公會聲明
國軍花蓮總醫院護理人員於114年8月22日隨醫療團隊前往法務部矯正署花蓮監獄執行就醫勤務時,不幸遭受受刑人攻擊,導致該同仁受傷並留下心理創傷。此事件突顯護理人員在執行勤務過程中所承受的風險與壓力。
花蓮縣護理師護士公會對此深表關切,並向受傷護理同仁致上誠摯的慰問與支持。同時也期盼相關單位能持續強化安全措施,營造更完善的執業環境,讓護理人員能安心守護病人健康。
我們支持在矯正機關與各醫療場域中提供人道醫療服務,但這絕不應以犧牲醫護人員安全為代價。公會在此嚴正呼籲:
一、主管機關立即訂定並全面落實《入監醫療安全指引》:
先前台東發生護理人員於監所執勤期間遭受受刑人攻擊事件時,即已強烈呼籲政府應建立《入監醫療安全指引》,遺憾的是,相關單位未能及時回應與採取具體行動,如今類似事件在花蓮再度重演,顯示問題未曾真正解決。
有鑑於此,本會不再僅止於呼籲,我們正式要求主管機關立即訂定並全面落實《入監醫療安全指引》, 內容應包括:
- 法務部與衛福部需共同檢討目前監所醫療執勤流程,建立醫療人員陪同入監評估機制。
- 醫療人員進入監所執行治療業務時,應有完整配套人力與安全保障措施,並明訂不得由醫護人員獨自面對受刑人。
- 所有進入監所的醫護人員,均應配發「約束性防護措施」裝備(如手銬、腳鐐、護欄推床等),並視情況評估是否需由矯正機關安排戒護人員隨行。
- 醫療機構應定期舉辦「監所醫療情境模擬演練」,強化應變能力。
二、醫療暴力通報與應變:
應立即建立跨部會「醫療暴力通報與應變處理機制」,並保障事發人員後續法律協助、
心理支持及職災補償,避免醫護人員孤身承受風險。
三、法律保護與加重刑責:
修正相關法規,將醫護人員於特殊場域(監獄、看守所、急診)執行勤務時,建議納入
《公務執行人員人身保障條例》適用範圍,並加重對攻擊醫護人員行為的刑責,以發揮
嚇阻效果。
四、制度與契約保障:
檢討全民健保及矯正機關醫療服務契約內容,增列對醫護團隊之安全條件要求,確保醫
護團隊不再淪為制度漏洞下的犧牲者。
針對此次事件,監獄來文所提之改善作法,本會亦將協助所屬醫療機構進行後續追蹤與溝通,確保相關配套措施能實質落實於照護現場,保障護理人員執勤安全。
期盼全社會能正視醫療暴力的嚴重性,護理專業不應是高風險的職業選擇。每一位護理師都值得擁有安全、尊嚴、被尊重的執業環境。
公會將持續關注主管機關對於監所醫療安全機制的檢討與改善進度,必要時提出意見與建議,並適時反映護理人員的第一線聲音,全力支持受傷同仁爭取合理權益。也呼籲全台護理夥伴團結一致,共同為職場安全發聲,不再讓任何一位護理人員孤單受傷。
花蓮縣護理師護士公會
理事長葉秀真 暨全體理監事共同呼籲
中華民國114年8月22日